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财政部、应急管理部向福建、江西、湖南、广西4省(区)紧急预拨2亿元救灾资金 支持地方做好防汛救灾工作

6月21日,财政部、应急管理部再次紧急预拨福建、江西、湖南、广西4省(区)2亿元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,支持地方开展防汛救灾工作。今年入汛以来,财政部、应急管理部已预拨地方防汛抗旱救灾资金5.6亿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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